近日,记者从涟源市农业农村局获悉,有一批外地有机肥运往渡头塘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区,该局行政执法大队对该批产品开展例行检查,发现包装袋上未标注生产日期及质量保质期,未附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疑似不合格产品。
该局行政执法大队随即将这一情况通报给涟源市高标准农田建设投融资创新工作专班办公室,专班办公室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向中标公司发出交办函,责令相关监管部门开展质量核查,对该批有机肥进行抽检,暂停施用。经第三方机构检测,该批产品有机质、总镉、总砷、总铅不合格。涟源市农业农村局依法依规做出责令退回,并立案调查处理决定,30吨不合格有机肥已清场退回。
下阶段,涟源市农业农村局将进一步加大对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力度,从源头开展“清网”净化行动,遏制坑农害农事件发生,为农业生产保驾护航。(周海林 周彩霞)
来源:涟源市农业农村局